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时间: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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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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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关于
专利权与
商标权间的区别1、专利权与商标权存在以下明显差异:
首先,两者的生成方式各异,商标权乃由
商标主管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授予商标所有者对于其
注册商标拥有的国家法律保障下的专有权限而已,而专利权则是国家
专利主管机关依法赋予
专利申请人以及该申请人之
继承者在特定期间内实施及利用其发明创新的排他性权力。
其次,两种权利的
有效期限有所不同,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有效期限长约十年,而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则长达20年。
此外,其权利对象也完全不同,商标权的保护对象为依据法律规定应该得到保护的注册商标,然而专利权的对象则是法律应当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新成果。
二、商标权具备何种特性?
1、独占性,又被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即指
商标注册人仅能将其注册商标用于自身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中,不得授权他人使用,可谓是一种占有性的合法权益。
2、实效性,即指商标专用权利的有效期限,通常为十年,这意味着在超过有效期限后,商标权便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3、地域性,是指商标权只在注册国范围内受到保护,这使得跨境贸易中的商标使用受到限制。
4、财产属性,即商标权作为一项私有财产可以进行商业交易并产生经济收益,可使商标所有者获取相应的货币价值回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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