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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排放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拆迁安置 阅读:1215人
律师解析:
在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化学需氧量(CODcr)应控制在50毫克每升(mg/l)以内;
其次,生化需氧量(BOD5)应保持在10毫克每升(mg/l)以内;
再者,悬浮物(SS)应限制在10毫克每升(mg/l)以内;
第四,动植物油脂水平应维持在1毫克每升(mg/l)内;
第五,石油类污染物也需要被严控在1毫克每升(mg/l)范围之内;
此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含量应低于0.5毫克每升(mg/l);
最后,总氮(以N计)以及氨氮(以N计)的浓度分别要控制在15毫克每升(mg/l)和5(8)毫克每升(mg/l)以内。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所排放出来的废水,一旦其用于回用成为水中水源,必须符合一级A标准这个基本要求。
而当这些处理后的废水被引入那些稀释能力较为有限的河流或湖泊中作为城市装饰性用水或者一般的回用水等等用途时,那么就应当按照一级A标准的要求来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排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水体污染物时,不能超过国家或当地政府所制定的水中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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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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