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很抱歉,无法为您完成该操作。
在未完成汽车
过户手续之前,车辆仍然属于原始车主所有,与您并无直接关联性。
因此,无论是申请办理保险业务还是其他相关业务,都必须由原始车主持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及行车许可证等前往办理。
对于保险过户事宜,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首先,保险过户的具体地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般情况下,应当确保购买保险和办理保险过户的地点相一致;如果车辆的保险是在非本市或者本省购买的,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确的资料,相应的本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全力协助您联系到外地市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程序的变更。
其次,办理保险过户所需要的具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车主及新车主的身份证,新车主的行车许可证,以及保单;
另外,因为商业险是原车主自愿购买的产品,其所有权仍属于原车主,因此,当办理商业险过户时,需要新车主亲自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原件以获得原车主的明确授权。
最后,关于保险过户生效的时间节点,一般情况下,车辆保险的审批报告在被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次日零点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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