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使用者选择进行
信用卡核销服务,在服务成功结束之后,原卡片将无法再度重新启用。
然而,如若用户选择的是信用卡停用服务,待停用指令生效后,原借记卡在一定时间段内仍可被恢复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
递交核销或停用请求之后的第45个自然日内,用户有权撤回该申请,那么,原来的借记卡仍然有机会获得复苏。因此,在此提醒广大用户在作出任何业务
处理决定之前,不妨充分利用最后的45天风险期来认真思考并权衡利弊得失。若未来还有继续使用借记卡的需求,那么完全可以选择撤回请求以恢复其
使用权限。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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