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判定
责任人对事故责任承担
主要责任或者全责,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交通
肇事罪。
(2)倘若确定责任人无任何责任或仅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其便无需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但仍需向受害者支付相应
民事赔偿赔偿金,此项经济责任须由驾驶员及车辆所有权人和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支付。
(3)如责任人已被证实涉嫌交通肇事罪,且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其应承担
刑事责任,则可将该情况报告给当地公安局,经过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后,将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出
公诉。当面临两个车辆前后
撞人致使
当事人死亡的情况时,如果未能明确确定究竟哪辆车造成了伤害,那么这两辆车均应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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