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
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的注册地址即为该企业的主要办公地点。
然而,公司的具体营业范围并不等同于办公地点的设置,然而税务部门对于税务的管理却是实行属地原则的,因此,当企业的
公司注册地点与实际经营地点不一致时,容易形成监管漏洞,导致税款的外流或对市政管理产生不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条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从以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公司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产、经营场所一致。
(三)但因为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若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尤其是一个公司有多个经营地址的,且经营地址不在一个辖区,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区,造成税收的流失或者不方便管理。因此,不建议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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