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企业需自每财政年度终结日起计五个月内完成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工作。
在此过程中,各企业必须向税收主管部门
递交涵盖全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确
认缴纳或退还的所有税款已予以
清算。
同时,还需提交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该事项有关的资料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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