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个人不良信贷记录保留期限为五年,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结之日起计算。如信用卡逾期未还,从偿还欠款之日起计算,五年后不良记录可自动消除。若五年内按期全额偿还,五年末不良记录将被清除。

银行信用记录具有时效性,通常关注近两年的记录,而不良信息会保存五年。信用报告中的查询次数、贷款申请及逾期纪录等数据虽无法消除,但旧记录会被新记录替代。 评估信用状况时,银行主要看最近三个月内的记录。请注意,不良信用信息对个人信用档案有长期影响,应尽早改善并避免再次发生。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贷款记录需保留五年。期间,银行需定期上传客户消费和还款数据,数据不可篡改。信用卡还款时,超出应还款额的部分可提取或继续刷卡消费并还款。因部分银行处理溢存款收手续费,建议通过刷卡消费偿还欠款。交易时,系统优先扣除溢存款;还款时,直接从溢存款中扣除。

个人信用调查中,不良信用记录将自支付借款或拖欠款项清偿之日起保留5年。例如,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的不良记录,自还款日起算,保留至第5个周年前的最后一天。超过5年后,这些记录应被清除。

强调,不良信息自不良行为或突发事件结束日起保存五年。此期限非从应还款日起算,而是自实际偿还贷款日起算。履行完所有还款及义务后,超过五年的逾期记录将由系统自动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