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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为了5000元去执行么

时间:2024.09.17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1090人
律师解析:
会有影响。
债务到期后未能按照约定进行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而法院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通常也只会遵循当前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额度作为其行动的衡量标准。
仅需5000元人民币的案件,法院最多只能对该金额相应的资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会对超出执行范围或者规定的房地产和汽车等贵重物品进行大规模的强行扣押或处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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