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属证明可到原出生申报户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可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事部门、档案或上级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办理。公证处则受理户籍所在地公证书申请。户口注销者可凭户籍记载证明。婚姻、出生证明等也可佐证。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各地可能有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亲属关系证明可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人事部门、档案或上级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办理。公证处则受理户籍所在地公证书申请。户口注销者可凭户籍记载证明。婚姻、出生证明等也可佐证。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各地可能有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亲属证明可在户口申报地派出所开具,需提交申请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注销户口需提交户口记录证明文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提供亲属证明,代办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者身份证。关系人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父亲离世且无结婚证书,子女需准备相关资料证明亲属关系以办理公证书。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籍簿复印件,单位或街道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必要时的代理委托书和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同公证机构对材料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事先向当地公证机构咨询,确保准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