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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什么意思

时间:2024.03.0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95人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就是股东们把自己手上的公司股权当成抵押物,找债权人借钱。要是股东们没按时还钱,那债权人就可以拿走这些股权去卖掉,收回自己的钱。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能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行。在质押前,得按照法律去登记,这样质权人就有优先权,能先拿到钱。但是啊,股权质押投资有风险,得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和企业的资质,不能盲目跟风。而且,股权质押的市场流动性得了解,别到时候卖不出去了。还有啊,股权的价值波动风险也得注意,公司不好或者市场不好,股权就可能贬值,那可就亏大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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