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地仁和律师事务所
陈鹏律师,现任江苏天地仁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商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及刑事犯罪案件。从事执业律师以来主办了一系列复杂疑难案件,并承办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建设工程、股权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注重民商法、刑法学研究,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实践经验丰富。能够透析问题核心,为当事人提出最优的解决方案与诉讼策略。 陈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平时工作繁忙,若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拔打电话18551837580,希望能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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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诋毁商誉定罪,如已实施,刑罚视情节轻重:最高两年徒刑加罚金,有期徒刑最长六月。故意为之,非过失导致他人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恶劣后果,通常不判长期监禁。其行为本质需有故意成分。

情节较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情节较轻的可以对嫌疑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关于新《刑法》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怎么判刑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法院可以根据《刑法》第221条的规定对嫌疑人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诋毁商业信誉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单处罚金,因此,诋毁商业信誉既遂法院如何判的这个问题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是依旧不知道诋毁商业信誉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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