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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丢了注销吗

时间:2024.09.13 标签: 公司经营 工商税务 阅读:1009人
律师解析:
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丢了一般不需要注销,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可以证明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可以用于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办理纳税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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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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