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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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空头支票所适用的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若有人提供空头支票并不意味着意图骗取他人的财物,则中国人民银行对此种行为将给予票面金额5%,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支票持有者也有权向开出空头支票的人索求支票金额2%的补偿金。然而,若空头支票的开具是以欺诈为目的,那么责任人可能需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的法规,如果有人的行为被定义为票据诈骗罪的话,其将依法受到严厉的刑事追责。

开具空头支票属于欺诈行为,视情节轻重分为四种情况处理:未达刑事犯罪的给予监管和行政处罚;造成轻微损失者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监禁及二万至二十万罚金;损失大或恶劣情节者,可能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并罚款五万至五十万;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情节可能导致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没收非法所得。出票人须遵守签发金额不超过实际存款的规定,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出票人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所以空头支票是无效的。

若出票方发布无兑现能力的空白支票或印鉴瑕疵且未行欺诈,可能面临中国人民银行5%~1000元的罚款。同时,收票人有权要求出票方赔偿支票金额2%。此规定深入解析空头支票的责任。遇难题,请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

空头支票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对于非牟利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其经济损失处以票面价值5%的罚金(最低1000元),持票人可要求出票人支付2%的赔偿。对于非法构造票据诈骗,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支票为空头或印鉴不符、支付密码错误,银行可拒付并罚款5%(最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