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咨询该律师
集资诈骗主要包括这些行为:卷款跑路、乱花集资款导致还不上、违法使用集资款导致要不回来、拒绝退还骗来的钱、明明没能力还却继续骗钱、集资后逃跑、挥霍骗来的钱、转移财产赖账不还。这些行为都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金融秩序。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以恐吓、欺骗以及利用他人软肋等手段相威胁,强制被害人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信用卡诈骗罪主要包含了如下五类犯罪行为:首先是利用伪造或篡改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各种形式的消费或提现。其次,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所涉及的违法犯罪。再次,恶意透支行为也是一种典型的信用卡诈骗,即在信用卡透支标准超出原定限额或期限的情况下,经过发卡银行两次以上催收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债务的情况。

敲诈勒索罪所包含的胁迫行为究竟包含了哪些形式关于敲诈勒索罪行的威胁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常见模式:行为人向受害者发出强制性要求,必须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以及地点给予钱财,否则将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把他们所威胁的言语付诸实践;第二种情况是行为人直接面对受害者并以即时发生的暴力作为威胁手段,胁迫对方答应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交金钱等财物;最后一种情况则是行为人告知受害者,自己将来会采取某种侵害措施,以此来逼迫对方立即缴付出资。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手段类型针对合同诈骗罪的诈骗手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1)通过虚构不存在的公司或者假借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2)使用伪造、篡改、失效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3)在并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先履行部分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法,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署并履行合同;(4)在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所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便秘密逃离;(5)采用其他方式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