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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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情况下,构成侵占罪及诈骗罪所需满足的三大核心要素包括:1. 虚假意图之非法占有:作为犯罪行为人,他们必须呈现出强烈的意图来非法占领、强行霸占他人的财物;2. 欺骗手法或侵权行为:侵占罪主要是针对不当占据他人已经交予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采取欺骗手段诱使受害者主动自愿地将财物交给犯罪行为人;3. 财产的价值与合法性质:被考虑的财产务必具备一定的价值属性,并且在它的转移过程中,必须违逆了资产所有权人的意志或者权益的合法性质。

若要适用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需要有确凿而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涉案人员确实涉嫌犯罪;其次,该人员具有逃匿或者逃避侦查、审判的可能性;最后,案件所处环境较为紧急,紧迫性要求立刻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原则性的定义均源自于我国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中第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称为“帮信罪”,通常情况下须满足以下三大要素原则:首先,行为主体清楚知晓其同伙将运用信息网络贯彻实施特定犯罪;其次,行为主体为他人提供必要的互联网接入口岸、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空间以及通信传输等各类技术性支援推广;最后,行为主体所提供的协助举措对于犯罪行为的开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实质推进作用。

构成非法拘禁罪,需具备四大核心要素,分别是:犯罪主体、主观过错、刑法保护的法益以及客观行为。具体而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的自然人范畴;在主观过错层面,该罪名对行为人设定了明确的心理状态要求,即必须存在故意的心态;而在刑法保护的客体对象上,非法拘禁罪所侵犯的乃是他人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益;违反上述规定,进行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构成了客观方面的非法拘禁罪。

侮辱罪立案要素:一是要公然侮辱他人,比如在公共场合或者公开媒介上;二是侮辱情节要严重,得让受害者精神受到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后果;三是一般要等受害者去控告了,司法机关才能介入,如果是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国家利益的,就不用等受害者控告了,司法机关可以主动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