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烟草无证经营的
处罚是: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根据《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对无证经营人一般是这样处罚的:行为人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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