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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罪审理程序

时间:2024.12.19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我国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所应当遵循的具体程序包括如下步骤:
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法庭经过调查,如果认为案情已经查清,当事人也没有再提出需要补充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即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评议、判决和宣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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