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倘若债务人过世且无子女承继财产,则遗留下来的遗产须法定规责于国家管理掌控之中,主要用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的建设投资。若亡者生前曾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则依此类推,遗产应归属该集体所有制组织。然而,该法律条款并未明确约定债务承担事宜。事实上,在处理此种情况时,若债务人离世、又无子女承袭遗产,那么他的遗产将会被用于偿还欠债。

依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任何类型的保证合同均应视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关系,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保证合同亦将失效,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在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下,如涉及到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债权人三方中的任一方存在过失行为,则应根据其各自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人的离世并非必然导致保证合同的失效。

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可能会面临收入不足、无法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他们可能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因为疾病、失业等不可抗力因素,长期经济不稳定。此外,债务人可能已经耗尽了资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债务人是否无力偿还债务,需要全面分析他们的经济状况和资产负债情况。

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债务人进行平等协商,制定实际的还款计划,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 2.深入调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如果发现资产被隐瞒或转移,可以依法追讨。 3.如果债务人为企业且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依法分配剩余资产。

在债务人无力短期内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支付欠款。其次,若债务当事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履行义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后,倘若借款方的负债问题持续存在并且无法得到解决,那么债权人将不得不依赖于债务人名下现有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这其中涉及法院审判及判决、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