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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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从犯的量刑如何实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所应受到的严厉处罚包括如下方面:首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其次,对这些从犯的处理应当基于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其所获利益的程度予以从轻、减轻甚至完全豁免之责罚。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金额达到千万的话,从犯获得从轻或减轻惩罚的概率较高。通常,从犯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并缴纳罚金。但具体刑期还得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认罪态度、有无立功等因素。

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的从犯,在量刑时通常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考虑因素包括作用大小、涉案程度、金额多少和损失大小等。如果从犯作用较小,且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可能会从轻处罚。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中,协从犯通常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在量刑时,应该综合考虑他们的角色、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他们的忏悔表现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的处置方案。 作为辅助者,法律通常倾向于给予宽大处理,如减刑或免刑。这是因为协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对较小,对犯罪结果的影响也相对较轻。 在量刑时,需要全面评估涉案金额、经济损失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以确定具体的量刑。这是为了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从犯如能在诉讼前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并赔偿损失,可获从轻或减轻处罚。退赔的具体标准和比例取决于案件实情和法院判决。积极退赃退赔的行为有助于争取较轻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