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烜墚律师简介 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 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听证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师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客座教授 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组嘉宾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 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以来,带领团队办理传统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经过有效辩护取得了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法院改变定性、轻罪判决的结果;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缓刑的良好辩护效果;代理的多起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对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案件辩护颇具心得,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 部分亲办案例 ? 某女性涉嫌敲诈勒索案件,一审被判处有罪,经过奋力辩护,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无罪。 ? 山西省某强奸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案件,通过辩护,嫌疑人被羁押9个月释放,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害人等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 河北省某医院前院长被现任院长控告寻衅滋事案,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梳理及分析,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进行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演员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审查批捕阶段介入,经过辩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省某区法院院长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量刑建议十二年有期徒刑,一审开庭结束后介入案件,发现存在自首情节,经过调查取证,还原了相关事实,最终法院认定构成自首情节,最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减轻6年。 ? 河北省某合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0万,批捕后介入案件,经过辩护,实报实销。 ? 某债务人被债权人控告虚假诉讼案,坚定认为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请求权的事实,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某侵犯商业秘密案,量刑建议五年,经过辩护,将涉案金额大幅减少,最终判处一年。 ? 经过高层批示的华北地区食品安全串案,抓住鉴定意见的关联性问题,最终被告人得以减轻处罚。 ? 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强对行政程序取得证据的分析,最终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从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开设赌场案,通过定性辩护,最终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 某销售假药案,经过辩护,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将案件转为行政案件。 ? 某虚开发票串案,经过辩护,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经过充分发掘量刑情节,最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 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经过深入细致的挖掘细节,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 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加强案件的定性辩护,最终被告人得到缓刑处理。 ? 某盗窃案,数额特别巨大,通过辩护,罪名改为职务侵占,最终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经过辩护,罪名变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终被告人的刑期大幅度下降。 ? 某帮助毁灭证据罪,经过侦查阶段辩护,检察院不批捕,最终不起诉。 ?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规模大,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代表课程 《如何发掘被遗漏的客观事实》 《如何从法律解释的角度进行辩护》 《如何运用常情常理进行辩护》 《刑事辩护的取证之道》 《刑事辩护的常见误区》 《审查批捕阶段辩护技巧》 《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技巧》 《刑事会见的立场与技术》 《法律谈判的攻防之道》 《刑事诉讼中各方主体心理探析》 《法律文书写作技能》 《刑事诉讼中的沟通技能》 《刑事案件的常见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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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被宣布缓刑,而且在缓刑这段时间里好好遵守了法律,那你就不用担心缓刑会被取消掉。但是,如果你在缓刑期间又干了点儿坏事儿,或者被查出来以前没被定过罪,按照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你的缓刑就要被取消掉了,然后你得去接受对你新干的坏事或者以前的罪行的审判。

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判罚力度主要根据侵占金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进行衡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若侵占金额达到了八万元人民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将被视为数额较大的情况,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然而,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则需要考虑到犯罪者的悔过态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由法院进行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应归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且这部分财产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数额标准的行为。针对那些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从犯,在确定他们的定罪量刑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功能以及对最终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程度。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经济犯罪,数额较大就会构成犯罪。即使符合缓刑的条件,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判处实刑。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是否判处缓刑,与侵占的数额大小、是否退还非法所得、是否得到谅解等因素有关。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若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被告欲争取缓刑判决,他们往往需具备如下几项重要的先决条件:首先,犯罪行为在情节上相对轻微,所涉及的侵占资金数额亦属适中且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其次,能够积极主动地向上缴回赃款并赔偿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以最大限度地弥补受害方的损失;再次,在认罪态度方面表现良好,具有深刻的悔过之意,同时愿意接受社区矫治机构的监管与改造;此外,无任何前科或者前科记录较少,即为初次犯罪或偶然犯罪;最后,法院经过全面评估后认定对该被告人判处缓刑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