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渡人如渡己,渡己亦渡人。耐心、细心、用心的去办理每一个案件,精准的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是李阳律师的执业理念。李阳律师常说,律师不应是完全的利益诉求者,而应当是社会道德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建设者。 执业以来,李阳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债权以及公司诉讼,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因专业、诚信的服务,赢得了众多朋友、客户的赞誉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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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安部门补充调查后,案件再次提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证据仍不充分,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决定书一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这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重要保障。

面对证据不足的强奸罪,公安调查取证后检察院审查,可能决定公诉或不起诉。若公诉,法院审理中证据不充分则依法驳回起诉,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判定嫌疑人无罪。强奸罪本质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严重侵犯。

在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时,检察院应审查案件材料。若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或自行调查,但补充侦查次数限两次。法院审理中如认为证据仍不足以定罪,应坚决作出无罪判决,即指控犯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