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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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额度由市、县级政府依法核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前三年,被征收土地的平均年产值测算基于统计部门的基础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确认的特定价格。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因土地类型而异。耕地补偿按旱田、水田、菜田等具体情况而定,补偿额分别为5.3万至15万元/亩。基本农田补偿更高,为5.8万至15.6万元/亩。林地和其他农业用地补偿约13.8万元/亩,特殊用地补偿为13.6万元/亩,未利用土地仅补偿2.1万元/亩。此外,还需缴纳耕地占用税、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征地管理费等税费,用于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开支和占补平衡造地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及额度由市、县级政府依法核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前三年,被征收土地的平均年产值测算基于统计部门的基础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确认的特定价格。

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基于土地原用途。这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若征用土地为耕地,补偿费则是其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这一制度确保了土地所有者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同时也为高速公路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支持。

根据相关法规及耕地效益,现设定耕地年产值为每亩壹仟圆。征地补偿费用为每亩平均壹万陆仟元(含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补助金),实行包干使用。青苗补偿标准为每亩伍佰圆至壹仟圆,具体依据耕地类别。其他征地拆迁补偿事宜需遵循省国土资源厅与省交通厅发布的《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