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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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看守所羁押期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由侦查机关负责审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涉嫌流窜、多次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期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须在接到逮捕申请后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贩毒案嫌疑人拘留后的羁押时间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检察院审查逮捕所需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拘留后,应在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涉嫌流窜、多次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期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须在接到逮捕申请后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因此,贩毒案嫌疑人拘留后的羁押时间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检察院审查逮捕所需时间。

确切的时间需求会根据案件的独特性质决定。按照我国法律,公开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应在接收受理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晚不超过三个月。若因地域或其他因素引发司法管辖变动,新的审理周期将从新法院接收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涉及贩毒案件的被拘留者,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通常为四至五个月,具体取决于案件情况。对于任何毒品犯罪活动,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惩罚,量刑则根据毒品数量和其他情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