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
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在
破产程序中,
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
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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