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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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与收监服役并非等同概念。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允许涉嫌犯罪者或已判决罪犯不遭受羁押等待审理过程。然而,在这段期间,嫌疑犯或被告务必遵守特定的约束条件,例如不得擅自离境、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行踪等等。倘若经过审判最终判定有罪,那么将面临收监服役的命运;反之,若被裁决为无罪或者仅需缴纳罚金、缓期执行等惩罚方式,便无需承受牢狱之苦。

刑事拘留与正式的坐牢并不能画上等号。在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是针对某些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调查或者法庭审理。这种刑事拘留是暂时性的拘役形式,而非决定性的刑事处罚。

取保候审并非服刑。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允许涉嫌犯罪或被指控有罪的人在未被关押的情况下等待法庭审判。在这段时间内,嫌疑人需严格遵守特定条件,例如必须留在其居住地点,并且要按规定定期向执法机关汇报。这种举措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有效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或者继续犯罪。服刑则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的罪犯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内执行刑罚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不是一种定罪的标志,它只是一种侦查手段。只有经过法院的依法审判裁决,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刑事拘留不是服刑,而是一种司法行为,目的是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或销毁证据。 服刑是指被告人被判定有罪后,需要执行的刑期。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侦查程序,后续可能会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经过调查、起诉、审判后被判定无罪或缓刑等非监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