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
你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要是有人胆敢抢劫运钞车的话,那其实就是在挑战金融机构。比如说银行之类的。所以,只要他们的罪行跟上面说的那些情况恰好相符了,就会面临着10年以上的牢狱之灾,甚至更严重,比如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还得交罚款或者被没收财产。当然,法院最后怎么判,还是要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比如抢劫的细节、涉及到的损失数额、有没有帮凶或者自己主动交代等等这些都是参考因素。

很明显,抢劫罪是指罪犯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意图为目标,采取暴力手段或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制夺取他人财物的恶性犯罪行为。此种犯罪涉及到了侵犯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等严重问题。关于抢劫罪的法律定义及其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找到详细的阐述与规定。

在抢劫犯罪这一领域内,所谓结果加重犯,便是强调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严重危害性结果,如导致被害者身体遭受重大伤害、死亡或发生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形,对于罪犯的法律惩罚将超过普通抢劫罪的范畴,面临更为严重的制裁措施。

抢劫罪中所涵盖的“其他”类型,其核心要素为除暴力、胁迫等核心手段以外的所有强制性的行为方式,这些方式旨在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他人的财物。这其中可能涉及到欺骗、诱导、药物控制等多元化的策略和手段,只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使得受害人失去抵抗能力或者产生恐惧心理而无力反抗,便有可能认定为构成抢劫罪中所规定的“其他”型态。

当精神病患者实施犯罪行为并被判定为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时,通常情况下不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然而他们仍需接受强制性的医疗干预。若经鉴定,该患者仅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则应根据其责任能力的程度予以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至于那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倘若其涉及抢劫罪行,将依法按照普通公民的标准进行定罪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