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王振同,电话13162031514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专职刑辩律师; 法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在读; 只接受刑事案件委托,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 擅长财产犯罪、涉性犯罪、暴力犯罪辩护; 尤其擅长审前阶段为嫌疑人成功申请取保候审、不批捕及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近三年部分成功案例: 1.王某某合同诈骗案(上海虹口),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取保候审,警方撤回起诉意见; 2.朱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上海静安),成功将重罪(组织卖淫罪)辩轻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3.程某妨害公务案(上海普陀),“由实刑辩缓刑”; 4.臧某某妨害公务案(浙江嘉兴),“由实刑辩缓刑”; 5.李某某盗窃案(上海闵行),不批捕,不起诉; 6.王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上海金山),不批捕,不起诉; 7.张某某敲诈勒索案(北京),不批捕后取保,终止侦查; 8.边某某诈骗案(上海徐汇、数额特别巨大),不批捕,终止侦查; 9.王某某寻衅滋事案(上海浦东),取保候审,判缓; 10.刘某某挪用资金案(上海静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取保候审,判缓; 11.李某某绑架案(上海青浦),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2.何某某诈骗案(上海宝山),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13.朱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海闵行),不批捕,终止侦查; 14.汤某某诈骗案(上海静安),数额巨大,罪轻辩护,判一缓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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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诽谤罪达到几次转发量即可立案对于诽谤罪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取决于以下几个要素:首先,同一诽谤性言论的实际点击和浏览次数必须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超过五百次方能构成犯罪;其次,当诽谤行为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严重后果时,亦应判为犯罪;另外,若某人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那么他再次发生诽谤行为时,也将被视为犯罪。

在网络诽谤刑事案件中,若同一诽谤言论的实际点击量和浏览次数达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五百次以上,应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关于“情节严重”的定义。

网络诈骗的定罪量刑通常以诈骗金额为主要依据。如果受害者遭受的损失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具体的刑罚则会根据金额和情节来确定,一般来说,较轻的情况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而严重的情况则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网络诈骗案件立案需金额达法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司法机关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决定。取保候审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如可能判轻刑、不致危害社会、患重病或孕妇等情形。

网络诈骗几百块钱不能立案,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诈骗数额必须要达到较大程度,才能够立案,就是必须要达到3000元以上。网络诈骗几百块钱能立案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