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璐,投资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业务中心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SPWM)、国际注册高级家族财管管理师、交易并购师。 曾经多年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敬业、精进、专注、负责。执业以来投入于婚姻家事、民商事纠纷以及家族房产财富规划业务领域,多年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专业高端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办案理念:品德为上、修身先行、专业高效、诚信为本。始终坚持追求真理、明辨是非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 专业方向: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继承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财产损害、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商事合同、刑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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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如对方拒绝允许您探视子女,您有权启动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在离婚之后,若另一方仍不配合对方探视子女,那么您可以向相关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提供协助。作为处理此类事件的专业机构,法院通常会派遣执行人员在相应的时间和地点陪伴相关当事人行使探望权,同时对另一方进行必要的说服教育工作。然而,若此类阻碍行为持续存在且情节较为严重,法院有可能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例如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等。

在离婚后探视权纠纷中,如无法行使权利,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恢复,但可能因孩子利益受限而暂停。民法典规定,非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金额和期限由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协议不影响子女在紧急情况下的额外需求。

抚养义务必须履行,探视孩子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其探望权与人身紧密相关,应视为亲属权的一部分。离婚不影响其存在。但当探望影响子女身心健康时,直接抚养方可申请法院终止探望。这并非拒绝探望,而是依法保护孩子权益。

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阻止对方探视子女属违法行为。无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和监护职责同等重要。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承担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法律责任。如感情破裂,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并努力争取抚养权。

再婚不影响对孩子的探视权。非直接抚养方依法享有探访权,直接抚养方应协助。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不因婚姻破裂而消失,任何一方不得剥夺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和时间应双方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