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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签订了,我不想贷了算违约吗

时间:2024.09.2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违约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一般算违约。
贷款签了合同,如果该贷款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违约责任,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这时候反悔不贷的话,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贷款通过了,但是用户没有签订贷款合同,这时候选择不贷款了,并不算违约。
而已经通过贷款审核,并且签订了贷款合同,这时候用户选择不贷,那么就属于违约。
违约的话,用户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才可以让贷款机构不放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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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楠律师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

王梦楠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受聘于政府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致力于争议纠纷解决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争议双方的和解、调解、仲 裁、诉讼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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