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10.30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080人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需要评估。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鸿律师

广东广鼎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单位:广东广鼎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注重将法律服务与客户追求的利益与终极目标进行融合; 主要办理:刑事和合同、民间借贷;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办案理念“律师办理的其实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