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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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刑期评估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行,一般的审判结果为对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将施加罚金作为惩罚措施。本罪名意为为他人提供吸食毒品的场所,若您能明确证明自己并未参与到此类活动中,且仅与他们共居一处,那么便不会被认定为触犯刑法,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的有效监管及广大民众的身心健康权益。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罚金,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明确且具体的标准,而是将这一权力交给了各级法院,具体罚金金额要根据犯罪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容留人数、次数、毒品种类和数量等客观因素来判定罚金,因此罚金一般不会太少。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主要是指通过诱惑、唆使、欺骗等手段,让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同时,该罪名也包括明知吸毒活动会在私密场所如住宅、租屋、经营地等发生,却仍然放任不管的情况。吸毒行为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也会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并不是这样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都会构成犯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素为:实施了容留行为、存在了吸毒行为、吸毒者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以及具备明确的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如果行为人有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将被认定构成犯罪,法院可以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需要缴纳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