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6年,合伙人律师,任律所部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律师协会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听证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强制执行。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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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离婚时双方明确表示没有共有财产和未清偿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程序结束后,就无需再分割和承担这些财产和债务了。但要注意,这种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比如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可以根据法律向夫妻双方主张应有的权益。

当两个人准备离婚时,他们会先商量好财产怎么分,比如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对方的,有没有共同财产等等。如果双方都很清楚,也都同意,那就可以在协议里写清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这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故意不说或者偷偷转移财产,被对方发现了,那对方就可以通过法律,要求重新分这些财产。

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财产分割,这容易导致未来财产纠纷。但如果双方都同意先离婚,以后再商量或合法处理财产,那也行。不过这样做,不确定性和冲突的风险会增加。

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离婚协议是很重要的法律文件。我们要尊重其中对财产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没有提及某些共同财产,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共财,房产过户是不会有问题的。但是,如果一方拒绝过户,就可能会引起纷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财产的归属,然后才能进行过户。总之,离婚协议是处理夫妻共有财产的重要依据,我们要认真对待,尊重其中的约定。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配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这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协议得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二是协议不能违法违规,也不能违背公平原则。要是满足这两个条件,那么协议就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是一方能证明协议违法,或者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愿,那么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