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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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通过虚构诉讼来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使用这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交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不公正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其次,债权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债务人的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刑事追责。此外,债权人还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债务人赔偿侵权损失。这些方法可以帮助债权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债务人在离婚时通过无偿处置财产或恶意拖延债务等方式,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据《民法典》,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或离婚转移财产等行为,削弱了其偿还能力,债权人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这些行为。

实践中,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往往难以受到惩罚。但债权人仍有权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无论债务是共同还是个人,离婚不能免除还款责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这样的法律规定确保了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也防止了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

逃避婚姻以躲避债务,属于非法行为。这不仅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还涉嫌恶意逃债。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即便离婚不离家,也无法规避债务风险。如果财产不足或归个人所有,需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来解决。夫妻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严禁非法逃债。

符合下列条件应当认定为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一)意思表示不真实。(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处理如下:(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