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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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门口遭遇暴力事件,学校是否担责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斗殴事件,学校无需担责;而在校外受侵害,责任应由侵害者承担。学校仅在失职、管理过失等情形下承担过错责任。通常,事故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应根据伤员实际伤情支付医疗费用。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有学校进行承担和解决。而学校门口,学校由于无力管理或管理不善的,可以进行详细的说明,要求这类行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工作。

成年人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可能都想要忍不住和对方动手去解决一些积怨已深的矛盾,可是现在有很多学生可能也是长期受到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的影响,在学校就经常欺负弱小,和其他的学生打架,如果是放学以后在学校门口发生的打架,学校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是根据各种不同情况来分析的,假如说是高中生和大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学校一般是不担责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不是因为学校设施等问题,学校平时又有教育学生安全,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救助学生,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应由家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