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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会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时间:2024.10.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42人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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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涛律师

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涛,浙江近山(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生学历,财x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从业近23年,曾先后在银行、大型国企、高校等单位工作,擅长办理公司上市、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建材、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等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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