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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时间:2024.10.0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
2、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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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律师

北京盈科(莆田)律师事务所

陈震(律师),现任福建普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刑事合规、刑民交叉问题解决、经济纠纷解决。退役军人,担任莆田市蓝天救援队常年法律顾问。 经办案例包含: 1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1为涉案主犯争取到低于首犯7年的判决结果; 2、[抢劫罪1在法院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低于量刑建议 一整年的判决结果; 3、故意杀人罪1在法院二审阶段介入案件,成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从死立执变更为死缓的判决结果。 4、股权争议纠纷1在起诉前,成功帮某知名公司解决价值近千万的股权纠纷,扭转公司经营困顿的不利局面 陈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为每位有法律需要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3646998879(微信同号),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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