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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和绑架罪的界限

时间:2024.10.29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420人
律师解析:
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抢劫罪是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犯罪,绑架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
1、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
2、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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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常宝律师

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

盛常宝律师,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沂蒙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拥有专业法律知识和多年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勤奋,稳妥可靠,竭力维权,从业以来,办理多起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深得当事人好评,现为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物权、征地拆迁、保险理赔、建筑工程、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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