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时候我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申请执行的那个人,就可以去咱们国家的法院请求他们帮忙来要这个钱了。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节书等等这类的法律文件,那都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守并且照着做的。假如有一方就是不愿意承认,不肯执行的话,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个问题其实挺简单的,假设你借给别人钱,但他没在约好的时间还给你,那就只能靠法律。《民法典》里是这么说的,你可以根据这条去找法庭告他。如果最后法官判了他还钱,可他还是不愿意听话的话,那你就得按《民事诉讼法》上说的,再去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来让他还你钱。所以只要你走法律程序把他告赢了,拿到法院的判决书,那你要回这笔钱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这时候你就可以去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所以,告上法庭并不代表你肯定能拿到钱,但是这是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钱的一个方法。

要是借款人没在约定时间内把借你的钱还回来的话,那他就得按约定或者国家法律来给付逾期利息。所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你起诉了并且赢得了官司的话,那就有权依照当初约定或者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让对方给你逾期利息。如果你们之间有白纸黑字的利息说明的话,那就得按照这个来算;但如果没有或者说不太清楚的话,那就可以参考国家的相关规定或者司法解释来决定怎么算逾期利息以及它的标准。

别急,第六百七十六条告诉我们,借款人你应该按照我们之前商量好的或者国家相关的规定来给我付点逾期利息。所以,如果借款人你没有按照约定还钱,那我作为贷款人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告你,让你把借走的钱和逾期利息都还给我。到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如果判决下来了,借款人你可就要乖乖地按照判决结果来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