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4.09.1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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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以
夫妻共有财产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股权,股权本身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二人并非股权的共有人,股权只能由一人行使,其配偶仅对股权所代表的财产利益享有间接的权益。以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未登记一方有权就股权的财产价值
主张权利。但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是股权代表的价值利益和所带来的收益,未登记一方不能行使知情权、
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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