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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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运作流程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各股东若欲进行股权转让事宜,可与接手方签署转让协议。此项转让既可能发生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亦有可能涉及到公司外部的第三方。然而,若为后者,则需征得其余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股东发出通知,寻求他们的同意意见。

限制规定为: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等高层人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

本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程序大致为: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等。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没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具体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有: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法律强制发起人股票以及法人所持有的股票必须为记名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