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耿昌民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2010177716),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5年12月至2018年8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员额检察官,曾办理过多起在全疆、全州范围内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2018年8月至今,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工作。2021年4月,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监察委员会聘请为专家咨询人才库专家。 执业期间担任、参与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府、第二师铁门关市政府、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歌舞团、新疆三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巴州万安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巴州富元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并提供法律服务。 在执业期间也参与办理了博湖县红多多蕃茄制品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库尔勒胜利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和解案、巴州东辰工贸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案、新疆纳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破产案件。 成为职业律师以来,以慎思笃行、尽职高效的法律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辩护、破产案件、公司法务、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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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威胁公众安全,还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规,销售烟花爆竹需获得政府部门的许可证。若违反规定,将面临2万至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烟花爆竹。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支付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将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纳罚金。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上缴违法所得,支付罚款,甚至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

无证售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将责令停止并罚款2-10万元,没收非法物品及所得。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者,也将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和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将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纳罚金。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上缴违法所得,支付罚款,甚至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

无证售卖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禁止其非法生产与经营,并处2-10万元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贩卖、运输、邮寄、存储危险品的犯罪分子,视情节轻重,将判处3-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