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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抢劫机动车案件,由哪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时间:2024.10.18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009人
律师解析:
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赃车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跨地区系列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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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昌律师

山西云中律师事务所

2015年起开始执业,独立承办诉讼案件150余起,诉讼经验丰富,擅长企业决策风险防控、投融资争议解决。执业以来,一直以专业形象示人,坚持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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