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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最高几年

时间:2024.10.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95人
律师解析:
数罪并罚的,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三年;被判处拘役的,则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则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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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尚昱律师

湖北卓日律师事务所

拥有7年执业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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