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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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进行转让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允许其进行转让活动。然而,对于采用出让方式获取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而言,当该土地需要进行转让时,需严格遵守出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已如数交纳了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并且需要持有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且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用于农业用途。转让方式包括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转让时需要获得超三分之二村民或代表的书面批准,并向乡镇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在特定条件下,土地属性可以改变并自由转让,例如国家征收后转为划拨用地,或符合规划的企业建设用地因破产、兼并等原因转移。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2.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3.办理抵押登记符合程序。4.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等等。

非法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将由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转让方必须合法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不得违反合同条款。

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情况下,拆迁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征地审批手续,并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偿协议应遵守法规,按约定支付补偿款,逾期需付利息。政府部门应确保农民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并提供社会保障。补偿标准由各省制定,需考虑多种因素,并定期调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