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谦初律师事务所
太智斌律师,38岁,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共产党党员,执业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二十年老牌大所)。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太智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热心、细心、耐心的敬业精神,想人之所想,急人之所急,承办的案件均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太智斌律师坚信,公平公正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但公正并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全力以赴的争取,律师的第一使命是确保每个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人都能依靠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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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司法判决依据情节轻重。轻微者可获有期徒刑或短期监禁及罚款;情节严重,如涉及多份许可证、重大社会影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五万至五十万元。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和个人,无论单位还是责任人,都将遭受严厉惩处,旨在维护市场公平。情节严重行为包括非法转让、制造和使用许可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相关证件者,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犯罪,如情节轻微,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二万至二十万元;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至十年,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元。单位犯罪则对企业进行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个人刑罚,参照上述标准。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处罚标准是: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篡改或编造金融机构许可证的行为,刑法严惩:轻者三年以下监禁并罚款2万至20万;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5万至50万。

伪造、变造或买卖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处罚从2万至20万元罚款及短期拘役至3年有期徒刑,附加罚款。多次犯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最高刑可达1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