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成都,服务面向全国各地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着”为当事人全方位解决问题”的服务宗旨, 律所始终保持着研究型律所,专家型人才,精准化服务,运用案件管理系统、智能化法规检索系统、强大的电子信息数据库、丰富的案例检索系统、精英律师团队、数智化运营管理,通过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可视化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元良律所自成立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积累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涉及政府事务证券资本市场、银行金融、私募基金、刑事风险防范与辩护、涉税服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建筑工程与基础设施、婚姻家事等领域。为满足客户业务扩张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延展,与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娴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领域内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专业精品律所。 元良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部分律师曾多次获得”四川省优秀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区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是一群高素质、技术精湛的复合型人才。为追求并实现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元良律所专门设立金融证券业务部涉外民商业务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仲裁部、政府法务部、刑事辩护部等大部门,由具有专业特长的顾问或合伙人律师领衔专业律师专注于特定领域的深耕和业务拓展在各个传统业务领域与新兴业务领域,均形成了专业且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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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刑事诉讼法关于聋哑或盲的人有哪些规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虽然也会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其处罚的时候会从轻处罚,因为聋哑人或者是盲人属于有缺陷的人,但是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因此犯罪后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需要处罚,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19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属于聋哑人犯罪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根据经济的严重程度,适当的减轻从轻,毕竟这都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18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又聋又哑的人,如果从事犯罪行为的话是不能够免除的,但是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可以依据具体的情节适当的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