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飞律师事务所
吕维维,专职律师,高级工程师、建造师,政府评标专家、北京文化娱乐法学会产业园区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曾在大型建筑公司和全国知名上市公司工作,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工作。长期专注于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纠纷、经济纠纷、劳动仲裁、文化娱乐等重大民商事诉讼领域及刑事辩护领域的研究,在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皆具有相当的执业心得及执业经验。本人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经手案件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及赢取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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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和非法集资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违法行为。传销以发展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计酬,扰乱市场秩序;非法集资则未经法定许可,以发行股票、债券等形式募集资金,承诺还本付息,严重违反金融法规,对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两者在法律上依据明确,惩处严厉。

传销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类型,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24条当中已经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传销属于哪种犯罪类型,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非法集资和传销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其在法律上的定性也不同。但无可否认,有些时候二者在一些方面也是存在交叉的情况,这也就导致部分人可能并不能准确区分传销和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来讲,没有很明显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

传销属于非法集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虽然这两者具有一定的相同点,但前者是通过产品销售直接进行非法牟利,后者是通过投资理财骗取受害人资金,传销具体有组织性、欺骗性、受害人范围集中、商品道具化、虚假利润等特点。
不是的,非法集资和传销不同。因为非法集资和传销有着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大量的资金,而传销主要是控制人的思想来骗取钱财,因此在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的财务不要被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