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
案件受理通知的
债权人,
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
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
诉讼期限。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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