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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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未达20%的处罚因车型和路段而异: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城市快速路上超速未达20%,扣6分;其他道路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未达20%,扣3分。超速20%以上将面临更严厉处罚。

校车超速20%-50%,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被扣6分,并罚款20-200元,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因涉及学生安全,处罚力度较大,请校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驶速度在可控范围内。

关于超速20%但未超50%是否应扣3分,存在争议。法律规定超速20%以上未超50%应扣6分,但有人认为应视情况而定,若只超20%可考虑扣3分。然而,根据现有法律,此行为应扣6分。因此,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超速行驶。

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高速公路超速20%未达到50%的除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